雖然看過許多新人婚紗/攝影的文章,通常糾紛是因為新人想退訂而引起
但沒想到我們竟然碰到在約定拍攝日的10天前被攝影師單方面取消...
想請教大家建議後續如何處理比較好?
店家:萊恩婚紗攝影工作室 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LION.Wedding)
攝影師:小豪 / 業務:阿咪
糾紛內容:Line群組溝通討論時,攝影師覺得不受尊重,憤而退群,隔天就毀約取消拍攝
=====懶人包=====
在Line群組,幾次反映問題被已讀不回
-->3~6天後再次提出,並告知不喜歡被已讀不回且放置這麼多天
-->業務在群組中回覆,提供解答
-->攝影師表示抱歉,但同時也告知我們可以退訂去找其他家
-->老公提出希望工作室可以將心比心,不用秒問秒答,但也不要就放置不管
-->老公說出對工作室的讚賞與肯定,只是希望工作室在溝通應對上能改進優化
-->攝影師暴怒,覺得老公的發言內容在數落他,立刻退群,我們傻眼
-->業務告知我們會去溝通協調
-->隔天業務告知公司決定取消合約,退訂金
-->當時,距離安排好的拍攝日期,只剩10天
後續,老公有向業務說明攝影師誤會且生氣的點
-->工作室感覺已放棄溝通,一心只想退我們訂金了事
-->我們只好提出我們的訴求
希望工作室能轉介其他團隊,讓我們能在原定時間完成拍攝
-->工作室不願意,只願退訂金了事
-->我們只好找資料,知道了依民法第249條第3款有相關規定,
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,致不能履行時,
該當事人應"加倍返還"其所受之定金
並有實際判例:https://goo.gl/V69jd9
-->提供給工作室後,工作室不接受,並表示:
「法律上的認定,雙方都認為溝通上有困難,假如你們允許:還是我們雙方報警處理,
請法官幫我們認定我們屬於民法249條的第幾項,萊恩婚紗攝影工作室將會承擔法律
應盡的責任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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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1.
工作室明確回應表示不會道歉,態度強硬,我們連個道歉都得不到
備註2.
這兩天,老公跟業務有通過電話,
業務表示我們提出希望他們"轉介其他團隊來服務"是很為難他們的事情
老公回:
「我能理解妳們覺得為難,但你們在拍攝的10天前單方面毀約,我們不為難嗎?
還是說,你們不想為難,但覺得讓我們為難就沒關係嗎?」
對此,業務不願回應,表示無法回答這個提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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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請教大家,會比較建議我們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?
還是直接前往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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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避免工作室說我們斷章取義,也為了讓大家可以客觀、公平、公正的了解原委
完整對話內容皆有截圖記錄(共46張):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Sx41Rc1rib600W2vNfNLn9B154ok6qD8
(沒有第4張是因為不小心編號錯誤,並非有遺漏)